医疗转诊问题
7-19家里老人突发头晕马上送到石龙第三人民医院(松山湖中山医院)急诊进行就医,由于情况紧急当时没办法先前往中心社区进行排队转诊,事后咨询中心社区表示这种情况不能进行事后报销,必须要在就诊前写了转诊才能进行报销。请问一下何谓急诊?急诊不就是紧急情况才去的?倘若如果老人还能先去社区医院排队转诊再去就医,那还需要去急诊吗???如果坚持去转诊中途有什么意外又是谁的责任??本人也有在东莞其他镇街工作生活,了解到其他镇可以事后凭急诊缴费单据和医生诊断书等去当地社区中心进行报销,但是为何石龙没有?作为一个那么多老人家生活的镇区居然一点也不便民,实在无办法理解!当时致电中心社区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没办法回答我的问题,所以请领导们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市民您好!按照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文件 第十三条 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我局将协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优化相关流程,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我市也将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参保人提供便捷的经办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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