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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咨询

我的团长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18:02: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4723
处理用时:1小时51分
你好!
       我母亲户籍江西吉安,之前在东莞黄江镇务工,2019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医保缴费了15年,在东莞市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了退休,开始领退休金,便回到老家,此后继续缴纳了老家江西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得知医保交够25年后可以享受终身医保,请问现在我母亲领取退休金的状态下是否能继续缴纳东莞医保?如果能,需要在哪里办理?感谢!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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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非本市户口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未一次性缴满医疗保险至最低缴费年限,后续可以申请一次性缴满医疗保险至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不再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参保人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医保个账缴费年限分别累计计算。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预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一份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疫情期间请通过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注:也可以自行在社保经办机构选择按月购买医疗保险。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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