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同一个车主名下的两台车互换车牌的条件
听说同一个车主名下的两台车可以互换车牌,不知道东莞市是否有这个政策?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满足条件后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办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自2019年6月1日起,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包括:非营运、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牌;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东莞市车管所只能办理东莞号牌机动车互换号牌业务。所需资料:1、业务预约成功的手机短信凭证;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车主为个人(限定本人办理):a、居民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b、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东莞市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c、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东莞市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d、 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东莞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e、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为: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需要注意:如外国人护照号码或姓名等发生改变,新护照非中文表述的,建议提供旧护原件或复印件和新护照原件、翻译件;翻译件可提供我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东莞市翻译中心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其他翻译公司的中文翻译文本及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f、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2)车主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动车所有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办理业务时需提供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a、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需用“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b、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需用“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c、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d、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e、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3、两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两辆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两辆机动车各需标准照片一张(车管所免费协助打印);6、两辆机动车原号牌。本人通过互联网电脑登录东莞交警网(http://www.dgjj.gov.cn/)或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办理地点: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大厅。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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