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契税
本人购买了一套位于东莞市石龙镇东实旗云花园1栋1单元802房的商品房,在申报缴纳契税时,当地税务局回电告知:我现在申报的东实旗云花园这套商品房,属于个人第二套房产,契税要按2%征收,原因是我名下还登记有另外一套房产:位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通菜街六巷46号。 我想提出异议的是:位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通菜街六巷46号这套房产,它是一个小产权房,它没有合法的身份,这套房的土地情况:没有地号、没有土地使用权和使用年限,这套房甚至已经被政府禁止交易过户。这套房目前权属不清的情况下,它不能算是我名下一套合法房产。那么我新购买的东实旗云花园这套合法的商品房,才算是我个人名下唯一合法的房产,所以缴纳契税也应该按个人首套房的标准来缴纳。
尊敬的甘元培先生: 您好,您反映申请首套住房契税优惠的服务投诉事项已收悉,对于您投诉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7月29日通过粤税通申报名下房产“东莞市石龙镇东实旗云花园1栋1单元802房”的契税,经与系统数据比对,我分局发现您名下已登记另外一套房产“东莞市石龙镇西湖通菜街六巷46号”。由于您名下存在两套住房,故无法享受首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关于您提出”东莞市石龙镇西湖通菜街六巷46号“房产禁止交易过户的问题,建议您向不动产中心了解具体政策情况,如需涉及税务方面帮助,我们将尽力帮您解决。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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