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兴逸苑物业阻止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于东莞市石龙镇濠兴逸苑小区拥有产权车位,为响应国家关于新能源节能的号召,购买了纯电动汽车一台。现南方电网公司提出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书方能进行装表施工, 但物业(安迅物业)以有消防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同意书。 经咨询当地供电部门,指出本人所在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已经有多人安装成功,但物业公司拒绝出具同意书导致目前安装工作无法推进。 我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执行《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故意为难业主的正常诉求。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请相关职能部门对此事能予以监督,让老百姓不至于投诉无门。
您好!接诉后,我镇房地产管理所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根据物业公司反馈,您已完成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感谢您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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