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4年未调整是否合法合规?
自2018年以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均为发生变化,城镇居民收入和最低工资标准均发生了变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尊敬的市民,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2016〕34号)文件精神,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5倍降低至3倍,同时我中心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8〕116号)的相关规定来制定执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合法合规。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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