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万江集体户孩子入公立学校取消“近一年万江社保”证明
万江教办的领导: 万江的集体户孩子入公立学校如果没有房产,你们要求提供“近一年万江社保”证明。 我觉得这个条件不合理,建议取消“近一年万江社保”证明,理由如下: - 没房产入户了万江集体户难道就不可以去别的镇区工作了吗?去了别的镇区工作就不是万江社保,难道不能入学了? - 难道不会失业?不会被裁员? 失业了就不能入学? - 有房产的集体户不需要提供“近一年万江社保”证明。 - 请借鉴南城入学政策。集体户根本不需要提供房产证明,也不需要提供“近一年万江社保”证明。万江和南城都是所谓城区,为什么不可以学习南城? 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但是并没有拿到真正答案,你们只是把万江的招生政策粘贴回复给我。 感谢。
尊敬的市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义务教育法,结合我镇街的实际,为切实保障户籍适龄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权利,新城、坝新和万新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别到所属社区做好登记,我们再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为了便于统筹安排学校,需家长提供有效房产和社保等材料,没有提供的不会影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万江教育管理中心梁老师,联系电话:0769-2218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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