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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调整

森田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09:05: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8256
处理用时:1小时56分
从今年7月1日起东莞医疗保险做出一下调整,“2022年度东莞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5825元调整为本人工资”。最终体现为今年东莞市每个人医疗保险的缴费不同!因此有一下疑问:
1.做出这样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2.为了体现公平,是否会按照个人缴费的多少来制定就医时的医疗保险保险的比例?(也就是说缴费越多,报销越多)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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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1、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等文件,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缴费、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等作出较为明确的要求,增强医疗保障的协调性,发展可持续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我市根据以上文件,对职工医保缴费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 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本人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的本人工资收入由本人按月如实申报。 希望广大参保人理解政策制定的初衷,感谢您的来信。

2、缴费基数与报销比例无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享受统一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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