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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南城街道信访办公室在分类处理“卫生健康”投诉问题上甄别错误,导致问题半年没得到合法解决

叶子2022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8-17 17:07: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8534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44分
2022.2.21市民通过广东信访网投诉 东莞星采医疗美容门诊部“卫生健康”问题, 东莞南城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室把此投诉转交给南城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在2022年3月1日回复: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您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根据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诉求,应当对是否属于职责范围进行甄别,按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受理;
    (二)属于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诉求之日起15日内转送、交办至有权处理机关,并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
    (三)不属于本机关及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诉求之日起15日内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东莞南城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室”对于此投诉, 在分类处理上甄别错误,没有转送至有权处理的机关。投诉人投诉卫生健康问题,反映医疗机构对患者术前检查是否规范,医生资质是否符合,病历书写是否规范,是否伪造病历,麻醉资质问题,全麻资质问题,药品采购来源问题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问题等,因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是由东莞市卫健局签发,相关的诊疗科目手术技术人员医疗设备的备案和审批都是通过东莞市卫健局处理的,投诉人反映的这些相关的问题应由多个部门进行调查(东莞市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物价局),而该门诊部位于南城区,应转交南城相应的部门受理。但东莞南城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室将此投诉只转交给东莞市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2022年3月1日回复: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您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针对这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认为是 “同一事项”, 市民是不认可的. 
因为市民在2022.1.22致电12345反映“医疗违法监察问题”,编号:0822012214043682501,该投诉反映东莞星采医疗美容门诊部没全麻资质开展全麻手术,没急救设备,伪造同意书签名和手印,手术医生作假,手术价格没公示等问题。2022年1月28日市场监管局受理,4月8日办结,回复现场发现有价格公示,不立案。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或者涉及多个法定程序的重大、疑难、复杂诉求,专门信访工作机构可以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协商合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工作分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专门信访工作机构会同法制工作机构提出方案、分工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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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经致电向您了解,您所述的投诉为您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广东省网上信访反映东莞星采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相关问题,根据您提交的附件《关于东莞星采医疗美容门诊部违法违规举报》,为该医疗机构未征得患者同意进行手术和术前告知、伪造及隐匿病历、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医师未取得相应资质行医、未按规定开具使用麻醉药品的问题,要求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东府【2020】76号),自2020年12月15日起,您所反映的涉及卫生健康方面的行政职权,已经调整由镇街名义行使。根据南城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辖内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发改、民政、教育、水务等领域的执法工作。因此,南城信访办收到您的投诉事项,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以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规定,经初步甄别后转送至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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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市民投诉的是该医疗机构手术医生资质问题,术前没做哪些检查合不合规的问题,病历造假问题,麻醉方式是否合规问题,手术医生备案信息,手术药物问题,这些问题“专业性很强”,医生手术项目的备案,病历书写和手术操作过程是否规范,所用药物是否合理都是“卫生健康委”才能断定。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管的范围比较广,判断医疗机构一些违规问题是不专业的。应该交由“卫生健康部门”先认定。以下 这个公告就有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镇街无法承接,或者工作量较小、由县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项外,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可以按以下规定调整由镇街实施。 并且市民在2022.6.8 收到南城街道办事处“行政事项阶段性告知书”,提到南城综合执法办因自身不能认定,于6月7日发函给南城卫健局予以明确。两个多月过去了, 至今8.24日还没任何答复。请问你们信访部门还要拖延到什么时候呢?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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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

  • 叶子202208-25
    既然南城街道办事处把投诉交给了南城综合执法办,南城综合执法办从2022年2月到8月过了半年时间都给不了最终答复,因南城综合执法办对违法问题不能认定,南城卫生健康局又不受理这投诉,这事请东莞市人民政府断定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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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子202208-25
    市民投诉的是该医疗机构手术医生资质问题,术前没做哪些检查合不合规的问题,病历造假问题,麻醉方式是否合规问题,手术医生备案信息,手术药物问题,这些问题“专业性很强”,医生手术项目的备案,病历书写和手术操作过程是否规范,所用药物是否合理都是“卫生健康委”才能断定。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管的范围比较广,判断医疗机构一些违规问题是不专业的。应该交由“卫生健康部门”先认定。以下 这个公告就有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镇街无法承接,或者工作量较小、由县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项外,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可以按以下规定调整由镇街实施。 并且市民在2022.6.8 收到南城街道办事处“行政事项阶段性告知书”,提到南城综合执法办因自身不能认定,于6月7日发函给南城卫健局予以明确。两个多月过去了, 至今8.24日还没任何答复。请问你们*****部门还要拖延到什么时候呢?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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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子202208-25
    在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南城*****部门,故意拖延,忽悠市民。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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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子202208-18
    市民补充以上内容欠缺的条例说明, 根据 《依法分类处理*****诉求工作规则》 (国信发〔2017〕19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收到*****人直接提出的*****诉求,应当对是否属于职责范围进行甄别,按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受理;     (二)属于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诉求之日起15日内转送、交办至有权处理机关,并告知*****人转送、交办去向;     (三)不属于本机关及所属下级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诉求之日起15日内告知*****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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