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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宅基地政策解读有异,真实购地者无法补办证

敢想敢为善做善成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2-08-17 19:05: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8550
处理用时:1天14小时52分
本人于1992年购买厚街镇涌口社区200平方宅基地,合理合法有收据。因当年办土地证人员办事不力,仅为我办理120平方土地证,现政府竟不肯为我将土地证增容至150平方(我付的200平方的钱)。
自1994年至今,本人一直就此事要求修改补办土地证,如今终于有相关的公开政策,政府却将国家文件解读为,霸占土地超土地证面积建房者可以增容,付款买了200平方宅基地没有建满整片面积的人却不能增容办150平方土地证。这歪曲了国家政策本意,助长了霸占土地的不良作风,还侵害了真实购买宅基地者的合理合法利益。
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第三条 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应坚持“尊重历史、务实稳妥、分类处置、高效便民”的原则,政府应当尊重1992年当地管理区出售宅基地时1块地200平方的土地规划和我本人购买了200方土地的历史,从实际出发,为我将120平方土地证增容至150平方,补办150平方土地证。
问政部门: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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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我中心职能回复如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据此,您所讲述增加面积至150平方米的土地,应按相关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变更手续,取得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后,提出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市中心官网下载双面打印,也可在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能涂改!业主必须在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名);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宅基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需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待完善权籍调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后,免于提交);
(五)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土地面积、界址范围有变化导致使用权变更的,增加面积的提交《宅村宅基地批准书(补办)》(可通过共享平台获取查验的证件,免于提交);
(六)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提交缴纳凭证(若需)。
注意事项:如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应根据登记机构要求补正。
如有疑问,请联系厚街镇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855834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东莞市厚街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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