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以及详细办事流程
通过东莞本地宝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6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以上条件均符合; 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前往松山湖办事大厅提交材料,却被告知个人申请需要研究生以上学历; 详细办事流程也无法说明清楚,只给了一个电话号码,自行咨询; 想问问目前东莞个人申请松山湖的公租房条件到底是什么条件?办事流程如何?是否可以网上办理,现场办理需要到哪个部门,预约的时候选择办理什么事务?
市民您好,工单情况收悉。回复如下:经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申请的是松山湖园区公租房,应参照《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来申请的。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面向园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公益性社会组织集体出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及其拟入住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园区注册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园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研发企业、服务业企业及机关、学校、医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单位;或经管委会认定短期内需重点扶持的单位、组织。用人单位为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工商或税收关系应在园区内。 (二)园区用人单位拟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2.员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内无自有住房,未同时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及园区配套宿舍、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3.拟入住人(含境外及港澳台员工)在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信息的当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依法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 (2)已在园区申报个人所得税; (3)现役消防官兵; (4)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管委会审核批准的其他情形。 松山湖公租房具体申请办理流程可咨询22893535、228923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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