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临时被通知第二天离职
家人在私企上班,想要离职被告知说需要一个月,期间多次表达离职想法,未批,公司以未到时间不来算旷工,会有三倍罚款惩罚,期间有事情多次请假遭辱骂,为不争吵决定做完一整个月,但是到月底最后几天的某一天临时被部门老大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未收到人力任何通知,这种合理合法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依法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如辞职不批持辞职信一式两份向企业所在地的村委会人力资源服务站反映情况,请求帮助协商;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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