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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15周岁教育康复补助的问题

kk_7052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8-29 10:50: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60644
处理用时:4天0小时2分
首先十分感谢东莞市政府针对0-15周岁残疾儿童给予了每个月2500元的康复补贴,我在之前民办机构上课康复都使用上了,大大减少了康复成本,但是上个月我转去东莞市康复医院去上自闭症亲子班的时候,却被告知不可以使用改补助了,这使得我产生了很大的疑问,同样的我们一起上课的很多家长也有此疑问!
康复医院虽然是医院机构,但是他所针对自闭症儿童的课程是康复训练来的,跟普通民办机构无异,凭什么不可以使用代金券。
康复医院是东莞市内数一数二的自闭症康复最好的地方,却有大部分家长因为资金问题没法进行康复,这不是违背了代金券发放的初衷吗?
请领导务必认真再考虑一下,回复以下问题:
1:东莞市康复医院为何不允许使用代金券,要怎么才可以使用?
2:后续是否会考虑修改政策让东莞市康复医院可以使用?需要多久?
我会持续的进行跟踪和反馈,感谢。
问政部门: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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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东府〔2017〕16号)第五条第(五)项“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抢救性康复服务的0 至6周岁残疾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康复服务的7至15周岁脑瘫、孤独症儿童少年补贴教育康复服务费,每年不超过1.5万元。”规定,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及东莞市7-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补助仅可用于在定点民办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民办康复机构指的是在民政部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的康复补助暂未对
医疗机构包括东莞市康复医院开放使用。
《东莞市残疾人保障和扶助办法》正在修订完善中,上述康复补助使用范围将在原有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础上扩大至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使用。如有疑问,可联系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332963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其实在问这个问题之前我也了解过政策的确是没有开放给医疗机构使用,只是我希望我这次的建议能够让相关部门听到我们的声音,希望《办法》能早日改善,让符合资格的医疗机构抑或是民办正规机构都能使用上代金券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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