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外语学校高中部强制学生剪发抑制学生个性化发展
虎门外语学校高中部强制男生统一剪一厘米寸头,每个月检查头发并扣分威胁剪发,抑制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对身心有害,且引起了大部分学生不满情绪,并且不接纳学生的合理意见。据了解,东莞市其他中学均无此类不合理规定。该规定更是涉嫌违反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 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 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 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 由、 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诉求:希望教育局可以敦促学校尽快修改该规定,不烫不染不留怪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但限制长度并强制剪发绝对是不合理的。共同引导孩子个性化全面发展,将来建设发展我们的祖国。
诉求收悉。经查,学校高中部以《中学生行为规范》“第一条: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第二条: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为指引,对在校学生仪容仪表进行每日检查,男生不留长发、怪发,并要求高中男生每月理发一次,对不符合标准的同学要求周末回家整改,学生的管理学校有统一的制度,并不存在违规和区别对待。我中心已要求学校做好对家长学生的解释工作。家长若有疑问可拨打学校热线电话85131088咨询沟通。 接下来,我中心将继续跟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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