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是否有规定七年级学生不住校,就不给参加晚自习
领导们好,我小孩今年入读麻涌镇新港学校七年级,因就居住在学校对面,所以没让孩子住校,当初报名缴费也是问过老师的。但入学前一天,班主任打电话来说必须住校,不然就不能参与晚自习。我觉得不住校跟晚自习没有冲突,跟老师反应过,但没有用,现在一个多星期了,学校不给孩子参加晚自习。连当初交的晚餐费也叫我去退回。不让在校吃晚餐。当时我问老师,晚自习是否会上课,如果纯粹自习巩固白天所学知识,就不参与也可以。但现在好像有讲课,而且每天作业也都在晚自习布置。孩子反应,第二天到校后,老师会叫他借同学的作业手抄本来抄写晚自习布置的职业(因我孩子没有晚自习,所以不知道作业是哪些),我就想问问这样是否合理,教育局是否有这个规定,不住校不能参与晚自习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不住宿的学生不得留校晚自习”的情况,经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查核,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麻涌新港学校从2022年秋季开始,建议初中部学生住宿,同时,组织住宿的学生在校开展晚自习,晚自习的时间为18:30--20:40。因晚自习结束时间为晚上20:40,考虑到学生回家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之前通知走读学生不留校参加晚自习。下来,若有走读学生想参加晚自习,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麻涌新港学校将要求参加晚自习的走读学生签署安全责任书,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督促麻涌新港学校解决学生晚自习及晚餐问题。 如您对此事仍有疑问或诉求,请致电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8823333,或致电麻涌新港学校,联系电话:0769-882361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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