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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马路连平市场路段乱停乱放,交通混乱。

harly 来自:云浮市 发布日期2022-09-14 18:55: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63110
处理用时:6天2小时3分
连马路连平市场路段乱停车,阻挡视线,电动车逆行,横冲,交通极其混乱,险象环生,新修马路相关部门无人治理。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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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连平市场路段因番莞高速施工而同步进行升级改造。该路段的交通设施均由道路施工方进行设置,尚未移交大岭山交警部门进行管理。为解决好上述问题,交警大队一是将意见反馈到施工方,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切实完善该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二是切实加强该路段的巡逻执勤工作,严查车辆违停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岭山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769-8335224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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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都在推脱,施工方根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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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flycar11-04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只要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交警就有执法权。 如果交警不作为可以打12389督察热线举报。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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