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塘厦中学小卖部被家长举报
在9月13号,小卖部开始停止进货可乐雪碧等食品,在众多学生百思不得其解,不停询问小店老板,从而得知,由于家长举报小卖部,停止进货,可乐雪碧等高盐高脂高油食品。对此我表示无法理解,在这个社会中依旧存在高盐高脂高油食品,为何在学校就要停止进货?学校难道不处于这个社会之中吗?不让小卖部进货这些食品,难道就能解决问题了吗?我的个人观点来说是治标不治本的,因为你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这是对举报家长说的话。学生个人的管控能力不行,请不要涉及其他学生的权利,其他学生的家长并不会阻止这种进食高盐高脂食品的行为,并且学校还有小吃这个地方,小吃可能更高油高脂,那是否是将小吃一起关闭?这是一个问题;第2点,学校在没有年级民主投票的前提下,在其他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直接因家长的投诉而停止小卖部进货,导致学生怨言不断,这是否是学校的一种决策出现问题?我想知道学校管理部门是在干嘛?为何能这么果断的就停止小卖部的进货?那请问其他学生怎么办?高一高二学生可以每周放学,回家购买零食,这点可以理解,但是高三学生半个月回去一次,不可能一次回来就要带半个月的食品来学校吧?这点并不合理?那学生从而就会打电话让家长送东西过来,防疫要求学校不允许家长送快递过来,难道所有家长都有时间给孩子送东西过来吗?这次学校所作所为是听从少数人,而不考虑大众。希望塘厦中学能给学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第45号令)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规定,“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 我局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上述有关对学校小卖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 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和对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同时广泛听取家长、学生 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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