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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在长安寮步镇持续运营的反馈

李生87567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2-09-17 13:13: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63562
处理用时:11天3小时54分
共享电单车不是要求禁止在东莞运营了吗,为什么长安镇和寮步镇仍有人民出行,喵走,阳光智行等企业在路面持续运营,是否有利益挂钩?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谁买单?是否存在属地不作为情况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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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投诉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17日到达投诉地点长安镇乌沙社区海滨路10号台翰模具制品东莞有限公司西区进行调查,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市主干道路人行道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还市民安全、干净、顺畅的通行环境,执法人员每天都有安排工作人员在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监督管理。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执法人员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但由于共享单车数量众多,执法人员清理需要时间,为避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执法人员会加快清理进度。接下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对此投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大该路段的巡查频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分局,联系电话:8162222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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