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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自出租业主车位

谢生Ng7yc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2-09-24 20:55: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64922
处理用时:17天18小时11分
颐景湾畔物业在停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占用业主停车位建立以盈利性为目的充电专用车位,还不允许业主停车,此举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给小区业主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及风险(外来人员越多,人越复杂),且物业长期以来对于小区公共收益从未依法做出公布,存在欺骗行为。长期以往让小区业主对物业的诚信以及对小区的服务管理感到非常不满。特此请我们公正的人民政府单位能够安排对以上进行核实并对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依法维护社会底层人民的合法权益。感激不尽!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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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市民反映物业利用公共面积兴建充电停车位问题已于此前工单280910111623501已作答复,现不作重复受理,针对其违建情况,经查,该处存在搭建休息室情况,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对属于违法搭建的休息室依法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物业管理处尽快落实整改。下来城管分局将继续加强跟踪,如市民发现城市管理方面问题,可致电城管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0769-877892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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