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尊敬的东莞市领导们: 您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为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多年做出的来努力。你们辛苦了! 12年前,脚踏出大学校门那一刻,毫不犹疑选择东莞这座城市。来到东莞这座城市,一直在东莞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实话说,在东莞的时间,比在自己老家的时候还更多得多,12年的时间,在这座城市工作、生活,已经成为习惯了,这里已经成为自己第二个故乡。也一步一步见证了东莞的发展。 当时收到东莞住建局的短息,有公租房申请,刚好自己的条件也符合,非常开心。第一时间准备相关资料,以最快速度提交申请。当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更是无法形容的开心。心里想在东莞终于有一个家了,不用经常搬家了,再也不用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了。 突然看到新的政策,关于《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中提及到 第十九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中(三)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月均收入(如配偶同在本市工作,则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名下无商事登记; 第三十二条(选房原则和合同期限)中(三)外来务工人员的合同期为3年,租赁期满后可申请续租,累计保障时限不超过6年。 对于我们外来务工人员,真的是晴天霹雳。又要回到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日子。让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人何去何从。我能理解政府的目的是想公平公正的让大家一起享受政府廉租政策的福利与权力,申报人员排起了长龙待住,这说明了政府这一项廉租政策的得民心顺民意,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宁愿等待那么多年排队租房。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从雅园新村中清退多次违反规定规则及已经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以此来缩短后续人员的轮候期。 强烈建议: 1、取消年限限制;2、取消对收入的限制;3、取消对商事的限制。 4、根据2019年5月发布的东府〔2019〕37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规定,为保持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建议2024年5月31前申请及续租均继续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 祝工作顺利!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的意见建议我局已收集登记,相关意见建议将在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中予以考虑。 目前,《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您仍有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信函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邮政编码:523112; 二、电子邮箱:dgszjj-zfbz@dg.gov.cn。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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