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崇焕东路景福楼小区
领导,你好。请问石碣镇崇焕东路景福楼小区的房产证不能更换不动产权证吗?不能过户了吗?
转来关于在“阳光网”上反映不动产无法过户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根据职能回复如下: 自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和授权对土地权属和房屋权属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并接受其指导、监督。在统一登记之前,由于房地分设管理,导致项目建设的土地、规划、报建、登记等环节衔接不够。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是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登记的程序、主体、对象、内容及所需的申请材料发生变化,导致部分楼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经调查,石碣镇景福楼项目落幢宗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已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号为东府集有2013第1900310414962号,所有权人为东莞市石碣镇水南家仁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因该项目涉及集体土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文件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的第三大点第3小点: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在省、市未出台政策前或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暂缓办理。 关于历史问题楼盘的登记问题,请保持与我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联系沟通(0769-86320440)。待上述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您可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镇街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我单位作为登记机构,将严格履行不动产登记的登记职能。 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 东莞市石碣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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