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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电瓶车及充电池拿进电梯,进入房屋充电

被吵的睡不着觉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10-05 15:09: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66413
处理用时:6天22小时17分
凤岗碧湖村环山路13号聚园出租楼,租客骑电动车的特别多,但是对应的出租楼没有设有充电桩。聚园这栋楼一层有八户住户,一共有十层,基本上都把自己的电池或者电瓶车拿到出租房里充电,危险性极大。照理说应该配有充电桩的,但是整个碧湖环山路基本没看到有充电桩。隔壁黄洞村的很小栋的出租房都配备有,把电池带进电梯及住房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再不设置充电桩,在不久的将来,电池爆炸的危害可以想象!!!希望有关部门对充电桩的配置进行督促,避免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国家政策已规定不能把充电池和电瓶车进电梯的,此行为是否相关部门不作为?如果还是不能解决,将拨打相关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图片是楼下一整排整排的电动车,楼下没充电桩,住户只能拿进去,每次看他们进电梯都心惊胆战!)
问政部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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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后,我镇塘沥村智网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现场工作人员与房东沟通了解,房东表示今年起,该楼宇已规划设计安装电动车棚及引进充电桩设施,前期因搭建电动车棚不符合城建要求,已拆除,目前正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中,争取加快电动车充电桩建设,便于租客使用。鉴于此,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房东规划好电动车停放区域,加强巡查租客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情况,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电梯及住宅内,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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