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到了60岁公司没有给买社保了, 还差二年买满,公司倒闭赔偿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 ,我爸2009年进的厂,一直工作到今年2022年10月份, 差不多有12年多的时间, 社保还差2年多才够15年,今年(2022年) 7月我爸刚好60岁了, 公司就不给买社保了, 劳动合同也不给签了 ,但还是在厂上班,厂里说是退休返聘人员,相当于临时工,然后自己拿现金每月交1000多给工厂,工厂代买社保,这样交了8月和9月的,本来可以一直这样交下去的,但由于厂里10月国庆放完假后, 公司宣布结业倒闭了。10月中旬厂里发了9月和10月的工资,在工资里扣了9月和10月的社保。 现在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社保现在还差两年多才够15年,现在是否可以自己去社保局交纳剩余两年多的社保,需要怎么操作流程?还是有其它方式把这两年多的社保补齐? 2、像我爸这种,在厂里工作了十几年,今年到了60岁了,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以临时工的身份还继续在厂里上班,存在实事劳动,公司现在结业倒闭, 是否还能拿到赔偿,怎么赔偿,需要什么咨料,在哪里办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延缴? 在东莞有工作单位继续聘用的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申请延长缴费。 1、广东省本市户籍参保人。 2、广东省非本市户籍参保人,需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3、非广东省户籍参保人,需在省内累计缴费满10年,其中在莞累计缴费至少满5年。 4、港澳台人员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且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确认我省为待遇领取地,可在我省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继续缴费至满15年。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并列最长取最后一个)的参保地在我省的,可在我省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15年。最后参保地在我省,但在我省累计缴费年限不是最长的,可自愿在我省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注:如参保人满足延缴条件,可通过原单位申请延缴,若无工作原单位或原单位不愿意为其延缴,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养老保险条件的,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若符合以上延缴条件的,单位社保专管员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延缴手续: 1、《延缴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办理地点:参保所属经办机构。疫情期间请通过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该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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