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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三请:一张开不下来的发票

不知名博主晓源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10-21 15:57: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69309
处理用时:5天0小时33分
10月19日13时许,通过某外卖平台,在两头望·麻辣牛肉(金域中央店)点餐并支付合计131.6元。下单时,已通过外卖平台明确备注需要开具发票,并已提供发票开具信息。外卖送达后,未收到纸质发票,同时检查手机信息以及平台推送,均未收到电子发票。当日18时许、次日(20日)9时许,分别通过手机短信向商家要求开具发票并附上开票信息,商家未予理睬。20日19时许,通过外卖平台向商家外呼,平台未能通过外呼联系商家。后通过平台转人工服务,向平台提交订单信息、开票信息,由平台与商家沟通开票事宜。21日11时许,平台以电话方式反馈称,商家不同意开具发票,建议用户与商家直接沟通。至此,向商家明确提出发票开具申请已超三次,商家均不予理睬或回绝合理请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查阅商家在外卖平台所提交的经营地址及食品安全档案,商家已于2021年10月完成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同年11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商家登记名称为东莞市南城昱盛餐饮店。经查阅商家在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商家无警示信息,今年2月填报的《2021年度报告》中显示,商家从业人数为1人。
综上,业经留言、短信及第三方服务平台三渠道,向商家沟通开票事宜不少于三次。现再向商家及有关部门提出以下三问三请:
一问商家为何经多次沟通迟迟不愿开具发票?请商家公开解释,并依法依规据实开具发票等购货凭证;
二问商家是否存在偷税、逃税、漏税等行为?请税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税务检查,并按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及处罚措施;
三问商家《2021年度报告》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请人社部门跟进核实从业人数及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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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反东莞市南城昱盛餐饮店不开发票问题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实地核实,被举报的东莞市南城昱盛餐饮店位于南城街道黄金路809号1051室,应开而未开具发票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责令该单位补开发票,目前该单位法人已与投诉人联系落实开具发票具体事项。已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局投诉举报电话0769-22812562。
      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2022年10月25日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10月25日分别收到南城分局以及商家回复。商家称,月初申领电子发票份数已开完,需重新申领后开具,承诺尽量在10月底开具发票。今日,距回复已过去一周有余,距首次要求开具发票已过去整整两周,仍未收到发票。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2评论

  • rapboy10-27
    我可以不开,但我要求开票就必须得开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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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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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螺丝10-22
    对不开发票的商家深恶痛绝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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