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希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尊敬的东莞市人社局各位领导您们好!1、深圳市希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试用期间恶意辞退我,2022年10月19在希格莱特东莞分公司厂门口看到招聘前往应聘,工期约定是从2022年10月19至2022年10月31日止。口头上说试用期3天。是深圳市奕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深圳市希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做小时工约定的工价是18元每小时入职口头上说好试工期3天!结果我做到了第6天才说我不合格!实际情况是厂里已经不赶货了天天都有裁员,2022年10 月24日希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辞退了我,签合同工期总共才13天 说好的前三天是试用期,到了第6天约定的试用期是3天都过了都做完了才说不合格做事慢,实际上并不慢而是该公司不赶货了要炒掉人的!一个新员工才做了一个下午同样的岗位就能达到做了两个多月的一些老员工的百分之七十的产能不算慢的做什么都需要一个过程,是有基层管理故意刁难我耍阴招恶意把我辞退的,一定另有其它原因不是工作上的原因。2、希格莱特公司东莞分公司恶意辞退我是有原因的不一定是工作上的原因,管理的原因或者是某些无聊的人说了什么乱骂人之类的闲话影响的原因!且都是不认识的人。此事介于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新桥街道劳动办的介入,深圳市奕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才把工资发放并且从开始想克扣300元最后不敢扣。但我要求工厂或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由于工厂是深圳市希格莱特东莞分公司,属地是东莞市长安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无权派人进去工厂调查!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电话上告知我向东莞市人社局或长安分局反映情况。3、该公司每天都加班很晚每天都23:30 或22:30才下班每天都12个小时至14.5个小时,属于严重超时加班。垦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长安分局介入调查严肃问责公司负责人,要求深圳市希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恶意辞退我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给我。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信访者匿名反映深圳市希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违法解雇的问题。我分局工作人员到企业了解情况,经了解,信访者与被反映单位为合作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予赔偿。后工作人员致电信访者,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告知调查结果。 如咨询人还有疑问,可拨打我分局信访组咨询电话:85395333-1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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