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给予2021届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补贴
根据《2021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规定,2017年引进东莞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6万元的就业补贴,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8月6日。又根据《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申报公告》规定,2022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的硕士研究生,亦可享受每人6万的就业补贴。 笔者认为,两项规定的立法目的相近,享受补贴的人员条件相近,均为我市为吸引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加入东莞的就业市场,提高我市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但是两项规定的衔接存在不当,使得2021届到东莞就业的硕士毕业生,成为政策覆盖的空白人员,这并不符合两项立法的目的初衷。2021年规定出台时,2021届硕士尚不符合社保相关的要求而无法申领,而当社保要求符合后,却无法满足2022年规定关于2022年1月1日后就业的硬性指标。这让2021届硕士毕业生无法享受任何的政府补贴,可能是政策遗漏的一批毕业生。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在后续出台的补贴政策中,将2021届硕士毕业生考虑入内,类比于2021年规定及22年规定,给予硕士生一定的补贴,以保持立法的连贯性和可预测性。另外,因毕业生第一份工作不一定能尽如人意,如果中途存在社保停止,变换就业单位的情况,希望能给予他们同样的福利补贴,以吸引更多的高学历人才加入东莞的就业市场,提高东莞市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水平。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向您解释了补贴的申报条件及政策的实施情况。《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中新引进综合补贴针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我市人才,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时间为准,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条件,我局将于2023年发布收尾期申报公告。经电话联系了解,由于人才工作需求于2022年变更了用人单位,当前情况未满足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条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工作人员已收集整理,下来对政策的制定工作将充分考虑各类人才新提出的各项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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