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
本人从2021年12月~2022年5月,受聘任职东莞市洪晋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该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带上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工作卡、工资单、劳动合同、工作服、出勤记录等)和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的村委会人力资源服务站反映情况,请求帮助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持村委服务站开具的协商不成通知书并非各个服务站有协商不成通知书),向所在镇的人力资源分局反映情况,经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如单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情况,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办理补缴业务需公司和参保人一同至分局前台,双方认定补缴月份的缴费工资无误,并由参保人现场签名确认,分局方可受理该笔补缴业务,个人无法申请补缴,社保可补年限:1998年11月至2006年6月可补年限,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2006年7月之后可以补年限,2006年7月之后是最早按照实际工资缴费时间,社保法出台之前也可以按照社平工资补缴(不征收滞纳金)。社保法出台后必须按照实际工资补缴(征收滞纳金)。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年限补缴最早不早于2011年7月(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月)。申请资料:一1.有劳动鉴定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劳动合同无鉴定章,还需提供地税出具的能显示劳资双方名称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截屏打印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银行出具的能显示劳资双方名称的职工工资发放流水记录)2.经法院、劳动仲裁庭等司法部门出具裁判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的文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所申请补缴期间已购买工伤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人缴费明细表。4.其他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第三方权威部门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二)有劳动鉴定章的劳动合同,若补缴申请年限是2011年7月之后,还需提交公司出具的工资表复印件(原件备查)。(三)身份证复印件。(四)营业执照复印件。(五)填写《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承诺书》各一份。注意:在追诉期限内,用人单位不愿意补缴的,员工带当时的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所属分局投诉,由分局调查处理。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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