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儿社保办理
请问一下塘厦镇户籍新生儿的社保办理流程跟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新生儿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户籍新生儿、小孩或未就业人员可以在其户籍所属社区参保,以村(社区)为组织机构参保,由村(社区)收取相关资料(注:具体所需资料每个社区略有不同,详细可咨询户籍所属社区,以社区为准),村(社区)经办人统一在网申系统中操作增员,人社分局无需收取相关纸质材料。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网申系统操作增员,需到人社分局前台办理,村(社区)提交《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式两份)、新生儿或小孩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到人社分局前台手工办理。关于新生儿住院报销比例问题,一、在本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8万元的,按95%支付;8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6万元的,按85%支付;16万元以上的,按75%支付;在本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8万元的,按90%支付;8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6万元的,按80%支付;16万元以上的,按70%支付;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8万元的,按85%支付;8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6万元的,按75%支付;16万元以上的,按65%支付。二、参保人未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或未按规定转院、未按规定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自行选择其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以下情形降低支付比例: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本省省会三级医疗机构降低15%,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降低30%。三、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保险关系股电话:0769-87722997,待遇核发股电话:0769-8286208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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