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碧桂园狮子洋二期强行交房后续不跟进
合同约定2022.10.30前交房,通知29号过去收房,去到现场一群人指引必须先签合同交物业费才能拿钥匙验房,结果合同签了物业费交了,验房问题一直没人处理,留一个所谓的工程师处理400多户人的问题,那如果这个人处理到明年,物业费属于骗钱吗?
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遗留问题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管理等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房管所已督促该小区物管中心积极跟进。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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