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平安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行为、 银保监、保险协会不作为推卸责任
事情主要经过: 本人2015年在保险业务员的介绍下购买平安保险“平安福”,购买时我再三询问过业务员,交满20年后,是否可以退回20年所交的所有保费,业务员明确告知是可以退回所有的保费的!而且还可以领回比之前所交保费更多的金额,因为钱生钱。也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一直领到过世。 就冲着业务员明确说的这些,且相信平安是正规大公司,本人就为自己购买了“平安福”这份保险,年交6753.5元,交20年的。一年后又给我弟弟购买了此种保险,年交6547.54元,交20年的。如今本人的保险已交了7年,我弟弟的保险也已交了5年,每年需缴费一共是12000多元。 当时的销售人员非常热情说这个保险非常好,没事当存钱,有事可理赔。直到最近才得知,此保险交满20年后根本不会退还保费,且得知当初的销售人员早已经离职了。本人于今年10月31日前往常平镇平安客服中心确认,客服人员明确告知这份保险,交满20年后不返还保费! 本人阳光网上发了投诉,4天之后,也就是2022-11-07下午4点10分 平安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我,电话号码是:0769-88056879,汪先生。对方对我进行了人格侮辱,指责我作为一个有一定学历的人,居然会对保险不了解,还能被保险销售人员忽悠。 我觉得这个工作人员职业素养欠缺。高学历不代表就不会被骗,新闻经常出现有清华北大等高校的教授被电信诈骗的报道、还有中国数学专家不会做小学奥数的报道。难道这位工作人员不知道什么叫做”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吗? 几天之后,我又寄了投诉信到了保监局,保监局信息回复,让我找保险协会进行调解,我按照保险协会相关要求提交了投诉资料,几天后收到了“不受理”的信息回复,理由是:平安保险公司觉得我要求全额退款,要求过高。这样单方的简单信息回复“不受理”就叫做调解好了?请问这样的调解有何意义? 这不是明摆着“店大欺客”、“欺负你没商量!”、“你奈我何!”的意思吗?不感觉特别猖狂吗?请问作为老百姓的我们以后还怎么相信**是为民办事、为民主持公道!还是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作为?保监局推到保险协会、保险协会又推回了平安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又对我们置之不理。这样不是更助涨了保险公司欺骗消费者的嚣张气焰吗?
您好!你之前已在平台提交了同样的工单,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受理中,请耐心等候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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