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保利东岸花园售卖人防车位,并安装地锁,破坏人防工程主体
茶山保利东岸花园售卖人防车位,与业主签订超过20年的长租协议,属于变相售卖。 并且在人防车位上安装地锁,破坏人防工程主体; 还在地下车库的柱子上安装专门给人防车位的摄像头,破坏人防工程,侵害其他业主的隐私。 所有的住户怨声载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物权法》等等规定:人防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公用设施,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赠与等产权转移. 他们签订的是超过20年后权属依然归租方所有。 而且强行加装地锁,安装摄像头,破坏了人防工程的主体。这个在国内多个市区命令禁止的事情,为什么在东莞这种一线城市却发生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保利东岸花园人防车位违规销售,要求开发商停止销售人防车位的问题。经了解,该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已取得28号地下室《东莞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编号:莞商房现证字第202100056号符合对外销售条件。对于人防车位问题,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目前了解到开发商在对人防车位进行长租,未存在对外销售行为。关于开发商车位租赁问题,若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收益可归开发商所有,但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民法典》规定的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茶山镇住建局,联系电话:0769-8185318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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