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街金悦花园负一楼设置垃圾桶问题
1.物业提供的复函上没有相关部门印章 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我所已收到《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拟办单》(工单编号:0322071112383390701),现就诉求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市、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以及《广东省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东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生活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区域,因地下室通风条件差,如在地下室设置垃圾投放点,容易产生二次污染、气味等问题,故不得在地下室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2.住户就以上问题多次反映至物业管理方,每次都以镇府禁止摆放为由拒绝在负一楼摆放生活垃圾桶,导致居民必须在一楼设置的垃圾点丢放垃圾,试问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是直接下地库上车出门,哪有人为了早上丢个垃圾特意走一圈的,物业一点都不人性化处理,每当问起就拿镇府文件说事,难道物业方在负一楼摆放垃圾桶,天天清理难道还会有住户投诉? 3.请阳光问政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及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城管分局)关于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前期小区在居民入住前已经按照工作要求,合理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住宅小区楼层(含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不得再增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建议在负一层电梯出入口可放置果皮箱,便于居民投放零散垃圾纸巾等,如居民需投放生活垃圾,请到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分类投放。如有疑问,请联系茶山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4301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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