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癌症末期特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未能报销情况反映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我父亲2021年不幸查得肝癌末期,经手术治疗后出院休养,查到对应使用的靶向药物(仑伐替尼信迪利单抗)已纳入医保,2021年1月通过电话咨询社保局,告知【可以先把发票等资料都保存齐整,到时年底再过去审核,是否能通过,就按照东莞社保局的标准来定,总之就提醒了我们适应症的书写,要注意字眼的问题】,近日(11月25日)前往社保局进行咨询报销事项时,被告知需要先绑定“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才能凭借发票与处方办理购药报销,虽然目前发票药店属于“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东莞大药房),但因前期未绑定,无法进行购药报销。请问,我通过电话咨询社保局,并未被告知提示绑定药店这一操作,导致大额药费未能进行报销,有没有其他可以酌情安排办理的补救流程,一年度的药费巨大,对我家庭造成严重压力,望请社保局领导帮忙解决!!!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您父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在东莞哪个镇区的社保局参保,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为了更好地跟进您的诉求,建议您登录阳光问政重新提交诉求。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感谢您对防疫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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