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松湖林语违规销售人防车位及违规销售产权车位
松山湖松湖林语违规销售人防车位及违规销售产权车位,按照东莞政策一户只能购买一个产权车位,但松湖林语却允许业主购买多个产权车位,导致其他业主没办法购买产权车位,请有关部门重点查处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目前项目总户数966户,产权车位985个,整体车位配比超过1:1,业主在购买车位前,住建将对购买人名下房屋及车位数量等情况的查核,综合判断购买人是否符合现行车位购买政策。经查,目前不存在一人购买多个产权车位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综上,人防车位开发商可通过租赁等方式供业主使用,收入归开发商所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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