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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mary777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2-11-27 13:37: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75614
处理用时:4天23小时38分
本人于2018年6月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在2017年7月在东莞一家企业实习,企业在2017年7月-8月帮我补缴了工伤保险,而养老、失业第一次参保时间均在2018年8月。现只因其中一项工伤保险首次缴纳时间早于我毕业证获得时间,松山湖人社局驳回了我的补贴申请。

大学生在企业实习,一方面政府要求企业合规,需要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难道要逼学生选择没有社保、没有工伤的企业实习吗?在未取得毕业证前,企业也并未正式缴纳养老、失业等险种,且补贴申请公告的红头文件也对此并未说明,还请政府有关领导能听取建议协助作出相关调整和回应。谢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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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主动电话联系您,并向您解释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政策实施情况。按《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的规定,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领对象须满足已具有相关学历或职称,并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引进我市并与我市非党政机关或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若申请时已在我市有社保参保记录,不满足申报条件。若您在我市工作期间于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相关学历或职称或技能资格的提升,可参阅《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及《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的规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莞能提升”计划或创新人才提升计划培养资助。若对相关政策及人才补贴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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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东莞市民23302-23
    支持诉求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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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lar101-30
    所谓的引进人才 全是靠字眼迷惑。企业要给到实习生买社保,是遵守了劳动合同法。现在的大学普遍都是让学生提前出来实习,那种违法不给实习生买社保的不应该是严厉打击吗?本就引进人才,现在的行为却是为了留人而留人吗?未免对这所谓的人才补贴政策感到心寒,这样后面人才还会进来吗?看到一大批都是这样情况的诉求,还让别人去参阅《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及《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这两项都是要2022年11含当日引进的,这不是天马行空吗?希望人社局给予一个合理的说辞和解决方法。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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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天留得住11-28
    支持诉求!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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