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金鹏大厦过户问题
虎门镇金鹏大厦过户问题咨询过很多次,一直回复说是集体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这个集体用地问题是不是可以得到解决。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东莞市虎门镇金鹏大厦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 号)“三、统筹兼顾、分类处理。 3.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在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关政策前,暂缓办理登记业务。集体建设用地非宅基地,不适用《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涉及集体土地的问题楼盘登记业务仍暂缓办理。如收到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出台,我中心会立即通知您,如需咨询可致电88729036,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