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门诊为何还不能开双通道的药物?
双通道政策已经出了很久了,为何社区门诊已经备案了医生,网上公布的机构和医生名单也能查询到社区门诊的相关信息,但是他们未收到双通道开药指导呢导致我们没法去那里看病开药?现在医保政策是希望我们在社区看病,可是我们这些慢性病需要外购医保药的应该何去何从呢?去医院的话一年的额度只有不到800块,一个月都用完了,后面怎么办呢?希望医保局可以照顾我们这些慢性病的患者,谢谢
市民您好!按照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要求,为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拓展参保人的用药需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分两批次遴选先后确定双通道药店11家,助力推动东莞市国家谈判药品的落地。目前开展双通道业务的试点医疗机构有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东华医院。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适时开通社区门诊双通道业务,进一步拓宽参保人的购药途径。同时加强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参保群众能及时、快捷便利地用上对症良药。 二、关于慢性病保障 根据我市去年出台的《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目前我市设置了63个门诊特定病种,进一步扩大了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对于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的疾病,参保人可根据我市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申请相应病种待遇,并按规定选定医院和药店后,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由医保直接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最高可高达139.8万元。为进一步提高慢性病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关于门诊特定病种的保障后续也将根据省统一部署不断完善。 三、关于我市的普通门诊限额 留言人所提到的不到800元限额是指2022年度的实际医保报销的费用,实际在非社卫机构就诊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最高可达2200元以上(预计2023年最高可达2500元以上)。从整体来讲,该限额设置能承担我市大多数参保人多次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为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在我市定点社卫机构就诊的,统筹基金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除此之外,参保人在医院限额用完后,可继续在社卫机构按照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基金的使用和待遇的设置需要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因此,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不可能是无边的,“保基本”是最主要的功能,基金的使用也不可能是无度的,只有遵循合理的使用规则,才能使“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统筹机制顺利运行。 作为参保人医疗需求的补充,在非社卫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我们根据基金实际情况制定合理限额。目前,全市参保人年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约为1400元(含单位或财政负担的部分),按照规定不仅需要承担着参保人普通门诊的费用,还需要承担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医疗费用的保障,其中最多1/3(少于460元)用于普通门诊保障,目前医院限额已经是门诊筹资的1.7倍,相当于还需另外一个参保人承担其门诊筹资的70%。更多的部分则用于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我市参保人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2022年约为55.93万元);对于长期慢性病患者,参保人可根据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申请享受我市门特待遇,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不同,最高可达到139.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限额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根据基数的调整动态上涨的。后续,我们也将会根据新政策实施后运行情况,在条件允许下对医院限额进行适当调整。 四、关于社区药品的配备 根据国家及省文件的相关要求,社区医疗机构的药品主要由市卫生健康局按要求管理配备。为了能让人民群众更加便利的享受医疗服务,目前,社区医疗机构药品的配备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商中。关于没有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的慢性病等疾病所需药品如何配备到社区,卫健局也正在展开相关研究。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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