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石崇大道赤坎村路口红绿灯地面标识有误
石排镇石崇大道赤坎村路口地面标识是左边两条道为左转车道,结果我从第二条车道左转,被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说要按照交通灯来行驶,麻烦石排镇政府赶紧把这地面标识更改,以免误导群众,以为这可以左转弯,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排交警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2022年12月14日13时35分许,在东莞市石排镇石崇大道赤坎村路口,黄旭辉驾驶粤S170DG号牌小型轿车在左侧起第二左转弯车道左转弯往赤坎村方向行驶时。其车身左侧与在左侧第一左转弯车道内直行行驶的由谭曙光驾驶的粤S060S1号牌小型轿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鉴于双方车辆刚从停车线进入路口,黄旭辉驾车未靠路中心点转弯及谭曙光不按车道行驶的违法程度基本相当,认定黄旭辉、谭曙光负事故同等责任,并对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罚款处罚,由于手误将黄旭辉没有靠路中心点转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误录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发现录入错误后,我队正在更正其没有靠路中心点转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待更正后通知交通违法行为人。如有疑问,请联系石排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联系电话:0769-86529323,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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