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
目前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首套最大额度90万,二套最大额度50万。以目前东莞的楼价,一套房子动辄四五百万的,真的远远不够,是东莞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余额不够用吗,目前我市定的这个额度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是根据我市的公积金余额的计算出来的吗,那能否对公众公开一下目前我市的公积金的运营情况,如果余额充足的话,希望能切合东莞目前的楼价,大幅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建议首套额度200万,二套100到150万,那才跟我市的楼市情况相匹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们适时调整。我市目前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90万元,二套50万元是与周边城市相当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我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的施行效果,包括资金流动性的变化等,也会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及金融市场动态,按程序提请管委会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业。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根据《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43号),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或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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