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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建设银行违反中国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原则

向日葵2023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1-06 08:35: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82238
处理用时:6天20小时1分
1、 本人因商转公(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2年11月8日在建设银行东莞黄江支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贷款经理的答复是等通知来还款。根据贷款合同要求是提前一个月三十日申请还款。可一个月即将到来,得到的答复是要等东莞分行的审批通知。
2、 2022年11月24日我致电东莞分行询问原因,得到的答复是11月申请的还款要等两个月的时间审核。
3、 2023年1月5日,两个月的时间即将过去,仍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主动联系黄江支行,给到的答复是:整个东莞都是这种情况无法还款,总行系统关闭还款通道,也不知道明确的还款时间。于是我继续致电给东莞分行提前还款部门,为什么当初说好的两个月审核时间,现在又没有下文了?东莞分行给到的答复是:你有什么问题就找支行,你的业务范畴归支行管,如果你对支行的答复不满意,你可以投诉他。
4、 身为中国四大行之一,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为什么采取“踢皮球”方式应付老百姓?不但不为客户提供便利条件,反而设置重重障碍,阻止客户提前还款,多赚利息,违反契约精神。
5、 我要投诉建行总行,以提前还款通道关闭为理由阻止下面分行支行为客户办理提前还款。
6、 我要投诉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拖延我的提前还贷申请时间,贷款合同明文规定写的是提前三十日申请,却可以单方面随意更改合同规定改为提前两个月时间申请。难道合同法律约束力是你们分行可以随意破坏的吗?
7、 我要投诉东莞黄江支行,为什么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告知相关日后申请还款特殊事项,侵犯客户知情权。为什么你说整个东莞都是这种情况,还会出现有客户于2023年1月4日在东莞城区支行成功还款,这属于欺骗客户。
 
8、 根据银行“七不准”规定,不得转嫁成本:你们银行因为年底要交报表数据,以关闭提前还款通道为由无理拒绝客户提前还款,增加了客户的还贷成本。“四公开”公开透明:服务价格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并未告知还款时除去合同上的条件,你们还有其他不能还款和随意更改还款条件的条款,这已构成欺骗客户,侵犯客户知情权。
 
我的诉求:银行应按合同规定三十日内审批还款申请,我于2022年11月8日申请的,本应于12月9日出审批结果,我可以按照银行的无理单方面要求两个月执行,请于2023年1月9日给出审批结果,否则造成我个人增加的还贷成本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银行赔偿。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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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收到客户情况反映后,我行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9日10:10致电客户,告之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约定,客户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还款。鉴于客户的需求,支行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加快审批,客户的审批已通过,并通知客户于2023年1月9日将资金备足,以方便预约扣款成功。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已解决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小刺猬%01-06
    我也是不让提前还,你比我写的好。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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