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我是我?
本人于2023年2月1日去虎门商务中心房管所窗口办理业务,要把我与我母亲共同拥有的房屋转为我一人所有。在办理过程中,窗口人员以我共有产权证上没有填写身份证号码为由拒绝办理,并建议我到公安窗口开具证明,证明共有产权证上的我是我。这事就挺搞笑的,产权证是你房管所出的,你要人家公安证明产权证上的我是我,结果当然是拿不到这个证明。在这里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既然身份证号码那么重要,为什么当年办理时你在没有填写号码的情况下就帮我把产权证办下来,现在又要我自己去证明我是我,这是谁的责任?第二,在办理时,我向窗口出示了一份你房管所出具的房屋产权监护证明书,上面清晰列明了我的出生年月日,与另一产权人的关系(母子),既然另一产权人能确认,我与其关系也能确认(户口本),出生年月日也可以确认,这份证明书不正能证明我是我吗?为何又要我去开具什么证明?我并不是想责怪窗口人员,他们也是按章办事,我就问问房管所领导,像我这种情况究竟还能不能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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