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提前要求放假已交保教费无法退还
1.教育部发布的退费通知不合理,导致12月提前放假后无法退还保价费。整整半个月保教费,根本没考虑民生经济问题。我们12月疫情也没有收入,小孩自己带,还要承担相应保教费。请相关部门重新拟订退费政策。 2.以前幼儿园退费都是超过一周未上课都需退还相应未上课的保教费。私立幼儿园本来就是盈利性企业,收费高。我们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法承担得起。 请相关部门重视,重新拟订相关通知。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暂无就疫情影响出台相关教育退费的指引文件。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目前我市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按照“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规定退费。 关于你提出“幼儿园退费应该按照周数或者是天数来退费”的建议,下来,我局将收纳汇总,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因素。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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