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买的公积金可以转到东莞公积金账户吗
我想咨询一下,深圳购买的公积金可以转到东莞公积金账户吗?该如何办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 所需材料: 1、职工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办理或他人代办均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3份)(本人签字确定按指模) 3、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 1、“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登录平台-业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登录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归集办理-异地转移申请/异地转移查询 3、“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登录平台-服务-业务办理-转移接续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柜台办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3.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通过全部平台转移的五个工作日) 4.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通过全国平台转移的三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向转出地信息传递→信息确认反馈及转入资金→转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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