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违法组织非法营运
滴滴组织非法营运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车辆粤SDH7887、粤SDF3578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则明确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先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及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局也一直要求,无论是什么平台提供服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司机需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对此,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加大违法线索抄送,严厉打击平台公司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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