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住院报销
您好,由于孕妇早产,2月12日在东莞市人民医院剖腹产,并且入保温箱治疗,由于费用较高无力承担,想咨询新生儿费用如何报销,谢谢。 情况:夫妻都是广东湛江户口,东莞社保,医院说不能直接报销,打了各个社保部门电话,含糊其辞,根本解释不清能不能报销费用,以及如何办理报销的流程。 现在只能求助阳光网,帮忙咨询如何报销?可以报销几成?非常感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新生儿住院报销参保补缴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2)2011年7月1日后(含1日)出生;3)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符合以上条件带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出生证职工子女基本医疗保险才提供。待遇标准:1)新生儿期间2个月<…≤12个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大病险15万;2)补缴月份按正 常连续参保计算。待遇申领范围:1)2011年7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2)符合参保条件,出生后7个月内(出生后次月1日算起,按月计,含7个月)完成参保手续并一次性补缴从出生之日起至参保时的相关费用(指本金);3)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4)符合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报销时间: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的,从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报销时间为补缴费用成功之日起一年内携带医疗资料回社保机构申请。注: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市第八人民医院住院的,在完成参保和补缴手续后可返回医院办理报销,其他情形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超过一年的都不予受理。报销所需资料: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2)出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医嘱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复印件;5)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本人(即新生儿)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9)其他:市外医院继续治疗申请表,住院期间院外购药,检查的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受伤原因等。注: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莞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东府办〔2018〕14号原就诊医疗机构已不再开具“参保新生儿申请医疗保险待遇,材料姓名为母亲姓名+B或婴的新生儿姓名与申请材料上姓名为同一人的证明”,通过提供的出生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定,情况特殊的到医疗机构、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办理地点:市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注: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市第八人民医院住院的,在完成参保和补缴手术后可返回医院办理报销,其他情形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超过一年的都不予受理。东莞医疗待遇(比例)详情请浏览: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71/post_3571803.html#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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