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保局双通道政策落实问题
1,东莞市双通道定点医院有哪些医院? 2,社区属不属于东莞市双通道范围内? 3,若不属于为什么不把社区设为定点医院? 4,鼓励人民在社区就诊,但有没有实施双通道管理。使得纳入双通道的药物不能够享受社区比例报销。
接诉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征询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现就市民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目前,东莞市在不违反文件要求且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了试点先行的方案逐步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一是由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东华医院作为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并通过遴选合理布局我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二是按照《东莞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东医保〔2021〕60号) 第六条第(二)款“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或门诊(含社区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并在指定‘双通道’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的要求,在结合本市实际与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的试行情况后适时开放普通门诊“双通道”购药途径;三是配合门诊共济制度对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用药待遇。 我局就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待“双通道”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后,将能够更好得保障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用药的待遇需求,届时市民可通过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了解我局最新的政策消息,望日后继续对我局工作予以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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