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超生的儿童是否还要交社会抚养费?
2013年超生的儿童现在是否还要交社会抚养费?怎样交?如果被上诉到法院又怎样处理?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三项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1日前生育子女的,参照新《条例》执行。2021年5月31日前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已经依法作出征收社会抚养决定并执行完毕的,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者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不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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