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新政门疹年度报销上限解答
问题1:据医保新政所述,非社卫机构门疹年报销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得出(2023年889元);医保缴费确按照上年度年平均工资缴费,这是为何? 问题2:此处所述“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全市上上年度社平工资,还是指参保人个人的上上年度年平均工资? 问题3:续问题2,如是指上上年社平工资,那是否意味着每个月按社平工资作为基数缴110多的医保,和每个月按个人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500多的享受同等上限额度? 请医保局领导站内回复,感谢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问题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申报的本人工资,并非您所提到的“上年度年平均工资缴费”。对于非社卫机构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值“上上年度”数据,是由于医保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也就是每年1月份我们都会对基数进行更新,但每年1月份“上年度”数据尚未公布,因此取值“上上年度”数据。 对于问题二,“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全市统计数据,不是个人工资的平均数,具体数据可在东莞市统计局官网查询。 对于问题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享受同等统筹待遇。但本人工资不一致,可能会导致缴费金额不同,这就需要了解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二次分配的重要功能。二次分配,是对个人收入再分配,实现社会财富平衡,也达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要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医疗保险也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因此,也需要发挥社保二次分配的功能,起到改善社会收入分配结构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1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