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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鑫江滨新城成立业委会不合法

563678kl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3-03-09 17:35: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0758
处理用时:3天7小时45分
我是达鑫江滨新城小区的一名业主,针对近期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流程,提出质疑,我们作为业主应该有知情权,选举人员名单是由谁定的,我们报名的业主提交了报名表,报名成功于否都不知情,突然鹤田厦村委会发的文件,确定名单,这个流程是否正确?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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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反映业委会选举筹备组业主代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我单位职能回复如下:
石碣镇人民政府于 2023年2月13日作出《关于同意石碣镇达鑫·江滨新城二、三期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批复》,同日起在达鑫二、三期的小区宣传栏和各栋业主微信群发布,同时张贴《关于石碣镇达鑫·江滨新城二、三期小区拟进行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的通知》。有关流程和操作符合《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园区(镇街)政府代表和村(居)委会代表组成,业主代表采用业主自荐或业主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数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60%,具体推荐办法以物业所在地园区(镇街)政府的公告为准的规定。
2023年2月13起,鹤田厦村委会负责接受小区业主报名,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报名人进行身份核实。有关流程和操作符合规定关于村(居)委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业主报名参加筹备组,并会同房管机构等政府部门对自荐人以及被推荐人进行身份核实的规定。
2023年2月28日,鹤田厦村委会在达鑫二、三期的小区宣传栏和各栋业主微信群发布《达鑫·江滨新城二、三期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拟定成员名单公示》,拟公告15天。有关流程和操作符合《规定》关于物业所在地园区(镇街)政府应当自行或委托村(居)委会将拟定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首次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的规定。
如诉求人需进一步了解或反映情况,可至电与石碣镇鹤田厦村民委员会联系。
此复
东莞市石碣镇房地产管理所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顾小姐,联系电话:8663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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