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入户问题
我想了解一下,人才入户一定要入户房产地吗,房子都没建好,而且我们工作地在茶山,是否可以按照入户社保所在地茶山,这样小孩子读书才方便。不然入户企石不方便接送孩子,望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协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所反映关于人才入户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外迁入-人才入户的入户条件,“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有自有房产的,须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申请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的房产可申请迁入。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自有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新型社区。工作单位所属园区、镇(街道)以缴纳社保登记地为准。”因诉求人本人的自有房产在企石镇,按照人才入户的相关条件,需须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中心电话:0769-8641533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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